尊敬的业主:
您好!
在此,我司就近期装修合同解除事宜,向您发出正式通告,并对后续事宜进行说明。为确保信息透明,以下内容将按照合同解除原因、解除程序、后续赔偿及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合同解除原因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2. 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 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于我司在履行装修合同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装修合同。
二、合同解除程序
1. 我司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式通知业主解除装修合同;
2. 业主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应配合我司进行现场核实,确认解除合同的必要性;
3. 双方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签署解除合同协议;
4. 我司在签署解除合同协议后,将退还业主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三、后续赔偿及服务保障
1. 对于已发生的装修费用,我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退还;
2. 对于因施工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我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我司承诺,在合同解除后,将免费为业主提供以下服务:
(1)协助业主进行装修余料的处理;
(2)提供装修后期的咨询服务;
(3)为业主提供装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咨询。
四、温馨提示
1. 请业主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及时与我司联系,确认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
2. 如业主对解除合同有异议,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
3. 如双方就解除合同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司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我司对因装修合同解除给业主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为业主提供优质的装修服务。感谢广大业主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顺祝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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